图书馆-外网

、借书规则

1、凭校园一卡通卡入馆借书,一卡通卡仅限本人使用。

2、校园一卡通卡如遗失,须立即到图书馆流通阅览部服务台办理挂失,并将所借图书还清,然后到学校一卡通中心补办。如不及时挂失,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。

3、学生在离校前须还清所借图书。

4、图书馆的二楼期刊一律不外借。

5、东莞校区图书馆可借阅图书均在三、四楼书库。

6、东莞校区图书馆一楼经典阅读汇的图书为展阅图书,仅供读者在馆阅览,不得外借。

7、密集书库的图书、期刊为馆藏图书,不对外开放。

8、读者对图书馆的图书应当爱护,不得毁损,如撕页、划线、写字、污迹等。如有污损严重、影响阅读的,按照图书遗失规定进行赔偿。

二、阅览规则

1、本馆阅览室仅对本校读者开放,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卡入馆阅览。

2、书库阅览室陈列的图书自由借阅,阅后请自己归还原处,不得随便乱放。

3、保持阅览室内安静整洁;禁止吸烟、吃零食;禁止随地吐痰、乱扔纸屑并自觉关闭通讯工具或将其调至静音。

4、读者应自觉爱护书刊,不得污损(如撕页、划线、写字、污迹等),不得私自将书刊携带、转移出室外。

5、不得抢占座位。

6、爱护阅览室的设施,桌椅不得随便乱移动位置。

7、自觉遵守阅览室的其他有关规定。

三、借阅规定

1、本馆书库实行开架服务,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卡借书。

2、保持书库安静整洁,不得在库内谈笑、喧哗、吃零食、乱扔纸屑,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,爱护书库检索机等设备。

3、借书时,首先应检查图书有无缺损,如有缺损应交管理员验证、盖章,不得损坏图书。

4、 办理借阅手续时,建议读者核对所借还图书与电脑系统显示的信息是否一致。

5、不得长时间占用书库检索机,以免影响其他读者使用。

6、未办理借书手续,不得将图书带出图书馆。

四、借阅图书逾期、遗失和污损等的管理办法

1、读者借阅的图书如逾期未归还,系统将自动停止其借书手续。

2、借阅图书如有遗失,读者可携带校园一卡通卡到流通服务台,办理赔书或赔款手续。

1)赔书:要求购买与丢失图书的ISBN编码一致的同版或者新版图书,读者可到图书借还处查询ISBN编码。如果是成套多卷书,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,原则上按整套图书赔偿。

2)赔款:使用校园一卡通卡扣款。按照所丢图书原价的一倍或两倍进行赔款。社科类、理工类及普通的医学类图书等:一倍;珍贵的医学类图书、图谱等:两倍;如果是成套多卷图书,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,原则上按整套图书价格赔偿。

3)注意事项:

①若在办理赔款手续之后找回所遗失的图书,图书馆将不再办理退款,但该书归读者所有。

②湛江校区目前只接受赔款。

3、读者所借图书不得圈画与损坏,情节较轻者需要自己清除干净,情节严重者按遗失图书处理。

4、凡有盗窃书刊者,可按图书遗失原则处理,并报请学校相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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