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库室管理规则

自习室管理规则

时间:2021-05-19 10:29:09  浏览:

1.开放时间:

周一至周日8:000-22:30开放,寒暑假按寒暑假安排时间开放,法定节假日不开放。

2.自习室内照明开关由值班人员管理,禁止随意开关、拔插电源。注意节约用电,室内光线充足时,要主动关灯。室内读者不多时,也要适当关灯。

3.学生自习室供本校学生自习使用,读者进入学习室必须持有本校学生证或本人校园一卡通卡。

4.保持自习室内安静,禁止在室内喧哗或朗读。读者进入室内后,须将手机调至震动档,不准在室内使用手机。

5.严禁在室内吸烟、用火。违者除令其立即将火熄灭外,还将视其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罚。

6.保持室内清洁卫生,禁止随地吐痰、乱扔废弃物。

7.爱护室内设施设备,严禁随意在桌椅、墙上涂写、刻划和破坏设备,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。违者将视污损及破坏程度予以罚款处理。未经许可,禁止在室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。

8.维护室内秩序,不许用物品(书包、书、本子等)抢占座位,更不许一人占据;午饭和晚饭时间不允许长期将物品留在座位上,人走物走,否则以占座论处,丢失物品自负。

9.进入自习室应讲究文明礼貌,衣履整洁;禁止穿挎篮背心、吊带衫、运动短裤或穿拖鞋入室。

10.禁止在室内进餐、吃零食等。

11.遵守图书馆作息时间,闭馆铃响后,要放好座椅,带好个人物品,迅速离馆。

12.读者应自觉遵守自习室规定,对违反上述规定者,任何人都有权进行制止和批评,且视情节轻重,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。